青梅腳踏車(中)

  升上五福國中後,我也開始騎腳踏車上下學,而且是大台的腳踏車,簡直是過著夢寐以求的日子。

  我哥念的道明高中和我念的五福國中大致是在同個方向,我們會一起騎一段路再分開。每天早上七點多,我們把腳踏車從樓梯間拖出來,搭電梯下樓。

  大樓電梯算是中型的,可以讓腳踏車倒著進去,龍頭轉一個角度的話,車子不會抵到牆,除此之外還可以再擠下三四個人;兩台車也勉強塞得進去,因為我哥的腳踏車是公路車,以前我們不叫公路車,都是叫「羊角車」,羊角車的龍頭在電梯裡能夠騰挪的空間比較多,甚至可以貼在電梯的最裡面。不過即便如此,當兩台車和兩個人一起進去的時候,還是偶爾會發生電梯門關不起來,然後又要調整一下的狀況。

  早上七點多大家都要出門,電梯時常跑到高樓層載一堆人下來,電梯只有一台,就只能等下一班,後來我哥就習慣提早出門了,沒有再一起騎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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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一的我,騎腳踏車騎得很孤單,因為我是遷戶籍去五福那個學區的,沒什麼同學住在我家那個方向,有一個同班女同學住在我去學校的半路上,有時在路上會看到她騎在前面,或許有時是反過來她看到我騎在前面也說不定,但是我們除了互看幾眼之外也沒有什麼其他互動,怪尷尬的,後來我自己繞去別條路了。周末雖然會和同學去學校打球,但都是一個人千里迢迢地騎過去,再風塵僕僕地騎回來。

  一直到下學期,班上幾個七逃仔開始在研究要怎麼翹孤輪,我們平常周末就會來學校打球,交情算是不錯,所以我也興沖沖地加入研究行列。

  每天放學時分,我們就會在學校後門附近的空地勤奮地練習翹孤輪,直到後門準備關上,大家才一哄而散。那陣子所有放學從後門離開的同學肯定都會看到我們一群人在那邊仰天騎乘、陶醉不已,雖然大家都練得不怎麼樣,頂多就是孤個三五秒而已,然而當時覺得自己真是拉風得一個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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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之後,因為瘋頭文字D的關係,我跟鄧頭熟了起來。

  我們都喜歡車子,一起跑湯姆熊打街機、一起合資買汽車雜誌,我們在路上用淺薄的汽車知識評論那些日系改裝車,假裝自己可以從引擎聲聽出車子的型號;我們把家裡修水電用的工具箱占為己有,一起研究怎麼亂改腳踏車,我從那時候開始,就迷上了拿扳手去轉自己車上的螺絲。

  學校裡有些老師的汽車有改裝過,輪胎的氣嘴蓋是比較酷炫的款式,而當時的鄧頭是個沒品屁孩,因此這些氣嘴蓋都會被他摸走,裝在自己的腳踏車上;停在鄧頭家樓下的昂貴腳踏車,也會被他拖到樓上敲鎖、移植零件。而我則總是假裝與這些行徑無關,若無其事地從鄧頭手上接收他「多出來的東西」,屬於假裝有品的沒品屁孩。

  龍頭把手一定要加裝牛角,掛飲料比較方便;原廠的擋泥板不夠威風,改裝成加長版的款式;水壺架就算平常很少用,也要作為裝飾而存在;籃子則是必須要拆掉,把書包放在籃子裡的傢伙不能對自己的人生負責;但後輪的置物架卻得留著,因為帶籃球的時候會用到。

  我們的擋泥板越翹越高、牛角越裝越大根、火箭筒越換越鮮豔,這些都是成功人士的圖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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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y住在學校附近,他雖然跟我一樣,一周七天都會騎腳踏車往返學校,但是因為他家跟我家完全在反方向,他總是走前門,我總是走後門,所以我國中的時候幾乎沒有跟他一起騎腳踏車的經驗,甚至連他家在哪都不太清楚。

  Boy周末偶爾不會來學校,而是回國小跟老同學打球(我那時會因此有點不爽),那間國小也就在他家旁邊而已,也就是說他活動的範圍基本上不出學校那一帶。因為五福國中的周遭充滿了像鄧頭那樣的沒品屁孩,所以Boy每年都弄丟一台捷安特R800似乎也不能怪他,雖然他說他都有鎖,本來就不能怪他,然而只要聽到Boy弄丟東西,心裡就會不自覺地想要怪他。

  Boy在國三弄丟第三台R800的時候,他已經通過第一次基測確定錄取雄中了,不知道是不是順便慶祝,他接著買了一台五千多塊的功學社公路車。連續弄丟三台公路車,然後選擇買一台更高級的公路車,顯然是不把小偷放在眼裡的邏輯,但那台意外地騎了很久,直到大學都沒有弄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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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二時,在五福後門的補習班認識了林軒。

  林軒是他後來上《大學生了沒》才開始用的名字 ,國中的時候大家就只是很普通地叫他本名而已。林軒當時是光頭,象棋很強,戴著一個米奇老鼠的手錶,在家練BBOX時會吵到家人,作息日夜顛倒,還穩交一個雙方家裡都知道的女朋友。

  對我們這些追求「屁值」最大化的國中生來說,林軒做的所有事情都很奇怪,尤其是交女朋友那個部分,國中生交男女朋友就是不能稟報家長,才是獨立自主的表現。如果我們是猴子,那林軒大概就像是蝙蝠或者是海豚,雖然同樣都是哺乳類,卻活在不同的次元。

  林軒騎的是捷安特一台沒有避震、也不是羊角的普通腳踏車,裝著一個大籃子,坐墊也沒有調高,差不多就是現在YouBike的樣子,跟我那台像竹節蟲一樣被改裝得盤根錯節的腳踏車形成強烈的對比。

  林軒說:「我覺得腳踏車對我來說,就是要跟朋友到處去什麼地方很方便用的,不是要用來耍帥的,所以我的腳踏車一定要有籃子,還有火箭筒跟置物架。」

  實在是聽不下去了,誰准他在那邊獨立思考的?這豈不是顯得其他人都是屁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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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在同一家補習班認識了石捷。

  可能因為圈子裡只有我跟他是住在中山路以西的關係,不知不覺我們騎腳踏車的時候總是一起。打完球一起騎五福路,快到他家了,我才彎回我家的方向;補完習一起騎六合路,快到我家了,他才彎回他家的方向。林軒的家就在這半路上,有時他也會一起騎,多年後林軒總是嘲笑石捷不敢在打雷的時候一個人騎腳踏車,石捷會糾正他不是打雷,是閃電。

  除了有一段短暫的時間,我們補習班下課後不會一起騎腳踏車回家,而是他陪他的女朋友騎,我陪我的女朋友騎,持續到我們各自結束了戀情,也不過就三個月之譜。林軒、石捷、女朋友,全都是在同一家補習班認識的。

  石捷並不是話很多的人,所以我們沒有一直在聊天,只是這樣騎著腳踏車,就很舒服。我們似乎不是透過講話來了解彼此的,說起來很奇怪,但我覺得就是這樣。

  石捷家是沒有騎樓的傳統透天,門口停著他們家的汽車,一樓客廳有很多雜物,在他家門口的時候都會看著他把門拉開、弄出一個剛好可以讓腳踏車進出的空間,然後小心翼翼又熟練地搬進搬出,我看著常常替他感到有點彆扭。

  我們一起去光南買文具、一起去運動用品店買球鞋、一起去新堀江挑選要送給女朋友的禮物、一起去圖書館念書、一起去海洋之星跨年,我記得那年我們擠到很靠近舞台的地方,看到了蔡依林和伍佰。

  我們騎起腳踏車來總是在狂飆,我們常常在路上玩「快速超車時,轉頭盯著對方看」的無聊遊戲。我會在綠燈起步的時候故意落後,然後加速到幾乎要空轉的速度超過石捷,然而就算已經騎到這種速度了,石捷還是可以在幾秒後刷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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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時候跟著機車的車流,一點也不覺得危險,但我後來還是被路邊汽車開門給擊墜了,那個傷一直都沒有好,大概也不會好了,所幸對生活是沒什麼影響。

  我每天每天,都在騎腳踏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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